- 法规标题: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 制定机构:合肥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4日文书字号:合政〔2022〕176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1月0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合政〔2022〕1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城市管理,优化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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