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成为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公告
- 制定机构:上海期货交易所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6日文书字号:〔2021〕109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8月06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成为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公告
〔2021〕109号
近期,我所收到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宏桥市场经营有限公司及山东省奥润特贸易有限公司成为我所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
二、自公告之日起,同意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区同江路568号(临)的仓库成为我所纸浆期货存放点,核定库容2万吨,启用2万吨;
同意青岛宏桥市场经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保税区北京路58号(B)的仓库成为我所纸浆期货存放点,核定库容2万吨,启用2万吨;同意山东省奥润特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长顺路15号的仓库成为我所纸浆期货存放点,核定库容2万吨,启用2万吨。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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