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成为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公告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成为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公告
  • 制定机构:上海期货交易所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6日文书字号:〔2021〕109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8月06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成为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公告
〔2021〕109号


近期,我所收到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宏桥市场经营有限公司及山东省奥润特贸易有限公司成为我所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

二、自公告之日起,同意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区同江路568号(临)的仓库成为我所纸浆期货存放点,核定库容2万吨,启用2万吨;

同意青岛宏桥市场经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保税区北京路58号(B)的仓库成为我所纸浆期货存放点,核定库容2万吨,启用2万吨;同意山东省奥润特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长顺路15号的仓库成为我所纸浆期货存放点,核定库容2万吨,启用2万吨。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8月6日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