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1日文书字号:湘政办发〔2023〕27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7月1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3〕2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总结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促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火灾事故、较大火灾事故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森林草原、核设施、军事设施等火灾事故的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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