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5日文书字号:鄂政办发〔2022〕35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9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鄂政办发〔2022〕3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民生改善更可持续。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功能(以下统称三重制度),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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