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清远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文书字号:清府〔2024〕25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4月3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府〔2024〕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清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清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4〕27号),推动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结合清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