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 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4月25日效力级别:公报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4月24日下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体现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是必要的,这对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修订草案已经比较成熟,赞成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4月24日晚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修订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修订草案第十八条第二款中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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