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法律实务培训的通知
- 制定机构:司法部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6日文书字号:司办通〔2024〕72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06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法律实务培训的通知
司办通〔2024〕7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办理内地民商事法律事务专业能力,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将共同举办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法律实务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1日(18日报到,19日至20日培训,21日撤离)
地点:广东省法官学院(广东省广州市)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承办单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司法厅
三、培训对象及规模
培训对象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规模为160人。培训采取公开自愿报名原则,先报先得。
四、课程及师资安排
由实务经验丰富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商事调...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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