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 制定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8月1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金融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等重要部署,深入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撬动投资机构、社会资本在泉开展风险投资,“投早、投小、投新”,提升创新创业氛围,高质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市产业基金)重点开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引导,在《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18〕4号)的基础上,补充规定如下:
一、政府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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