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 制定机构: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2日文书字号:营政办发〔2024〕5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5月2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营政办发〔202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一、代市长
李 军: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负责市政府党组及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市政府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副市长
何庆伟: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金融、应急管理、统计、信访、自贸区、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能源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民营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信访局、驻京联络处,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军分区,纪委监委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税务局、国家统计局营口调查队、人民银...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