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 制定机构:******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0年06月30日文书字号:乐办发(2010)26号
- 生效日期:2010年06月3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乐办发[2010]26号)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县委书记吴井光 主持县委全面工作,联系县人大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嘉琪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县委副书记陈宗贤 协助吴井光同志负责县委日常工作,分管县委办公室、县委党校、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总商会)工作,联系县政协工作。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山 主持县委政法委全面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乐东公安边防支队、武警乐东中队、乐东公安消防大队、乐东公安消防中队工作,联系驻县部队和乐东农垦工作。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韦忠清 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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