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说明
- 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6年03月09日效力级别:法律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文件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说明
——2016年3月9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李建国
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作说明。
一、制定慈善法的必要性
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制定慈善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制定慈善法,是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活动的客观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20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较快,社会捐赠额从2006年的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的1000亿元左右。随着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慈善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尚不健全、运作不尽规范,行业自律机制尚未形成,全社会慈善氛围还不够浓厚,有关方面还需要加大支持、促进的力度,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制定慈善法加以引导和规范,从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制定慈善法,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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