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补助2023年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北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7日文书字号:冀财预复〔2023〕257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7月0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补助2023年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冀财预复〔2023〕257号
省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43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河北省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23〕735号),补助你单位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具体项目及支出功能分类见附件),专项用于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分别列入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部河北监管局的监督。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管理与监督。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对照冀发改投资〔2023〕735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1.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2.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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