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通化市区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
- 制定机构:通化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6日文书字号:通市政函〔2021〕14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1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通化市区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
通市政函〔2021〕14号
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下达通化市区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通市自然资联发〔202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通化市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你局要按照土地供应计划严格落实土地供应,并将土地供应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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