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芜湖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6日文书字号:芜政〔2024〕16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2月0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政〔2024〕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芜湖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2月4日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以城中村和低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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