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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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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1日文书字号:工信厅原函〔2024〕473号
  • 生效日期:2024年12月11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原函〔2024〕473号


根据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资格申报企业应为生产制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所列产品的企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产业化能力,具备专业较为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掌握该产品研制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二、资格审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地区或所属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申报形式采用线上申报,网址为https://xclcygx.miit.gov.cn。

(二)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按要求对本地区或所属企业开展资格审核,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产品技术参数的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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