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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201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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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201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3年01月24日文书字号:奉节府办(2013)13号
  • 生效日期:2013年01月2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201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奉节府办(2013)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奉节县201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4日


奉节县201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2013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期间,全国道路旅客发送量将达到31亿人次,同比增长9%。国家春节期间继续实行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全县自驾车返乡流、探亲流、旅游流叠加出行,特别是农村地区走亲访友频繁,7座以上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的交通流量急剧上升,“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将大幅增加,加之同期低温、雨雪、雾霾、冰冻恶劣天气将频繁出现,春运期间保安全、保畅通的任务十分艰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认真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春运期间全县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返程、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为强化全县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201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春运领导小组”):

组长:魏丹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黄林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奎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陈泽县县安监局局长

彭书山县交委主任

陈建平县监察局局长

张和平县教委主任

黄建新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功铭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卢延舜县安监局副局长

冉翅县交委副主任

肖功勋县农委副主任

毕道生县交委路政大队大队长

李方富县交委运管所所长

田宗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各乡镇乡(镇)长以及县道路交通安全联系会议其它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春运领导小组下设督导工作组,由县安监局局长陈泽担任组长,卢延舜、冉翅、黄建新、田宗山任副组长,负责对各单位春运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人员不到岗、措施不到位的乡镇或部门予以通报,并建议县委、县政府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将检查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有关责任人员,报县纪委、监察局予以问责。对春运期间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乡镇,严格按照《奉节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行责任倒查。

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春运办”)在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陈功铭任办公室主任,卢延舜、毕道生、李方富、刘圣宇任副主任,抽调相关单位人员具体办公,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全面协调、指导和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等日常工作。

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专业运输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机构,制定本单位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工作目标

以“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保稳定”为中心,针对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特点,强化政府主导,动员全县交通安全监管力量,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加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三超一疲劳”、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摩托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城区不发生大面积交通堵塞,省、县道路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开好四个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全县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1.县政府召开一次专题部署会议。1月25日前由县春运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辖区客货运企业、学校、危化品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召开一次春运专题部署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研究解决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预防等具体问题。

2.春运前召开一次专题联席会议。由县“春运办”牵头召集县交委(路政、运管、养路段)、安监局、教委、旅游局、市政园林局、气象局等部门,春运前召开一次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联席会议,建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联动工作机制,逐项研究措施,逐项分解任务,逐项落实责任,统筹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3.相关单位分别组织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议。春运启动前,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专业运输单位要组织全体安全监管人员和在职员工召开一次动员部署大会,认真传达全国、全市和全县关于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部署要求,确保工作研究到位、动员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4.组织召开一次全县运输企业警示会议。春运启动前,由县“春运办”牵头,组织辖区所有客运企业(场站)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近期全国、全市、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督促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人逐级签订《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组织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人进行一次以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和冬季安全驾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突出四个重点,认真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由县春运领导小组督导工作组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和县公安、交通、安监、市政、旅游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对照《2013年道路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内容》(见附件1),全面开展辖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督促客运企业对客运驾驶人资质进行全面清理,严禁不合格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同时,要以记满12分的违法驾驶人为重点,每天做好交通违法记分清理工作,杜绝无证驾驶和驾照降级仍继续驾驶降级前同类型车辆的问题;二是督促客运企业以车辆轮胎、方向、灯光、GPS监控、三角木、防滑链为重点,全面检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车辆一律停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三是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督促道路主管部门和公路业主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隐患未消除前,要设置足够的交通警示标志和临时防护设施,并安排专门力量,加强值守巡查;四是以安全管理制度、客运班线清理、GPS动态监管、安全提示和告知制度等落实情况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全县客运企业(场站)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县交巡警大队、运管所每周要深入客运企业督促落实24小时GPS监控制度,加强对超速、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未落地休息的监控和查处。

(三)强化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县运管所、县路政大队、各乡镇安监办、交管站、公安派出所等路面执法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优势互补,针对辖区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强化路检路查工作,适时开展联合整治,严查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全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

1.深入开展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一是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在2月7日、2月16日组织开展全县春运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酒后驾驶、毒驾、疲劳驾驶、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等严重违法进行集中整治。同时针对“每日13时至14时、20时至21时、22时至次日凌晨2时”三个酒驾、毒驾易发重点时段,采取重点路段定点检查与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酒驾、毒驾违法行为,对酒驾、毒驾行为形成强大威慑;二是县运管所要加大对非营运车辆载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春运期间正常营运秩序。

2.深入开展省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一是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从1月16日起全面启动全县9交通安全检查站,统一设置“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标牌,其中3个固定检查站和6个流动检查点,每天设卡固定检查不得少于4小时、巡逻检查不得少于4小时;1个省际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要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要求。全面强化对全县省县道路的路面管控,严查严处营运客运车、旅游车、校车、微型面包车、摩托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的“三超一疲劳”、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县路政大队要加强春运期间省县道路的巡查管理力度,及时查处违法占用公路、损坏公路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3.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春运期间,各单位在要严格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办〔2012〕233号)要求,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春运督导工作组要充分发挥督导作用,每15天对辖区乡镇政府和乡镇派出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和通报排名;二是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设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组织公安派出所、交通安全协管员、村支两委负责人,分片区组成执法小分队,重点针对微型面包车交通违法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各乡镇政府要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针对春节农村地区赶场日、村民婚丧嫁娶等短途客运出行集中的情况,通过建立低速货车、拖拉机台帐管理制度,红白喜事、传统节日交通安全“打招呼”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跟“场”监管等制度,重点查处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区间客运车辆超员,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乘坐、不戴头盔,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时,县交委要加强交通运力配置,妥善解决春运期间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四是各乡镇政府、派出所严格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路面勤务机制,乡镇政府行政主要领导每周带队路检路查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带队路检路查不少于3次,每个乡镇、每个派出所每月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低于30件。

(四)加强指挥疏导,切实保障全县道路安全畅通

1.加强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由县“春运办”牵头组织县气象局、公安局、交委、市政园林局、卫生局、消防大队等单位,紧密结合春运期间我县天气特点,严格落实各项应急保畅措施。认真研究完善恶劣天气下的交通保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恶劣天气预警机制和辖区应急联动机制,提前做好人员及物资准备,特别是县交委要牵头准备充足的工业盐等融冰物资和道路清障设备,确保省县道路畅通。全县局部地区一旦出现恶劣天气导致路面通行能力降低或交通中断等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按照“未堵先疏”原则快速处置,迅速恢复交通;要最大限度把执勤人员和装备投入到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在辖区陡坡、弯道、临水、临崖、桥梁、隧道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安排勤务岗位、设置警示标志,通过巡逻喊话、警车引道、临时限速、间断放行、分流改道等措施,降低车辆行驶速度,确保车辆有序、安全通行。

2.加强春节期间交通指挥疏导。春节期间,国家继续实行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2月8、9日和14、15日,全县公路将分别迎来返乡和返程高峰。春运领导小组要加强与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及周边区县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准确掌握车流高峰期,做好分流引导、交通疏导等工作,防止省县道路及城区道路出现严重拥堵。交巡警大队要主动与旅游局、运管所、旅行社团等单位联系,及时了解春节长假期间市民自驾出游的相关情况,研判交通流量集中路段和易堵节点,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引发高速公路连接道路、城区道路时段性拥堵的情况,认真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分别制定“一级(特别拥堵)、二级(严重拥堵)、三级(一般拥堵)”的“三级疏导”工作方案,加强交通组织疏导和路面秩序管控,坚决防止发生大范围、长距离交通拥堵。

3.加强城区道路缓堵保畅工作。一是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结合县两会会场、代表和委员驻地、客运枢纽、货运场站以及城区交通瓶颈分布等实际,合理安排勤务岗位,重点加强县两会期间、春节前后、春节期间等3个重要节点和学校放假、学生返校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春运期间,要切实加强城区重点路口的秩序管控,严查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违法停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容易引起交通堵塞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疏导滞留车辆。二是县市政综合执法大队要牵头加强违法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管理,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城区农贸市场,洗车、修车、卖车经营店等商铺门市占用道路经营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城区不因占道经营引发交通堵塞和事故。三是县“春运办”要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医疗急救等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清障施救等单位,建立节日疏堵保畅协调机制,全力开展城区疏堵保畅工作,严防城区出现长时间、长距离、大面积交通拥堵。

(五)强化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春运交通安全氛围

1.县交通安全联系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和客运企业场站要在春运启动前以“安全出行,平安春运”为主题,组织开展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要在显著位置和窗口单位,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省、县道,乡镇所在地,客运场站等场所设置春运交通安全宣传牌,悬挂春运交通安全标语,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组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光盘,摆放宣传展板。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范围宣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教育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氛围。要分阶段、分重点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前期要以“不坐超员车,不开超速车”为重点,节日期间要以“拒绝酒后驾驶”为重点,节日后要以“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为重点,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县督导工作组要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纳入考核排名。

2.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运管所要建立客运交通安全举报制度,要在客运车辆上粘贴标语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要认真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抓落实。要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春运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春运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春运期间值班备勤制度

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春运期间值班备勤,严格落实分工和责任,要明确好每天带班的领导和值班的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好应急处置备勤人员,确保能够及时到岗到位。

(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报送

春运期间,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县“春运办”,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2013年1月26日前报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联系领导联络员名单(见附件3),从1月26日至3月6日,每日10时前将上一日乡镇交通纠违情况(见附件2)报县“春运办”汇总。3月2日17时前,各单位上报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燕(交巡警大队205办公室,联系电话:56516349,13452695158)

杨峰(交巡警大队308办公室,联系电话:56521191,15215177045)

传真:56551862QQ群:233418815

附件:1.2013年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2.乡镇交通纠违情况表3.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联系领导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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