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窗口服务工作的公告
- 制定机构: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27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窗口服务工作的公告
近期,全国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推开,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也由一级调整为三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对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自2020年3月2日起,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场所恢复窗口服务。
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并未完全消除,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进一步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选择下列方式办理诉讼事项:
1.申请立案或案件查询可通过“甘肃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甘肃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sfgk.Chinagscourt.gov.cn)等线上方式办理。
2.案件查询、联系法官、信访申诉、诉讼咨询等可拨打0933-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
3.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立案、信访等材料,...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