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大连保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告
- 制定机构:大连保监局
-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5月28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大连保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除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保险互联网业务,包括在互联网站上比较和推荐保险产品,为保险合同订立提供其他中介服务等。
中国保监会已在官方网站上披露了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相关情况。请社会公众在通过互联网站购买保险产品前,仔细甄别,避免上当,并及时向大连保监局反映和举报。
大连保监局将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大连保监局举报电话:82563767 8259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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