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肺炎疫情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
- 制定机构:泾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0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肺炎疫情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对象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1.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各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每月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采取延期、无还本续贷或展期等方法保持金融支持延续性,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原则上近三个月贷款到期的中小微企业应使用无还本续贷产品,加大与政策性银行对接力度,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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