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制定机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8日文书字号:浙政办发〔2024〕14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4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浙政办发〔2024〕1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放大我省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先行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激励数据价值创造和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为导向,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重点,按照激励创新、赋能发展、确保安全的原则,系统构建权属明晰、源头可溯、运营合规、治理高效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保护制度,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为我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有力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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