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西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2日文书字号:赣府厅字〔2021〕76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1月1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西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赣府厅字〔2021〕7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是在国务院审定批准的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依据我省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电影、广播电视、旅游市场领域地方性法规,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形成的,《指导目录》已经省政府原则同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1〕62号)要求和省政府工作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目录》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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