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18日文书字号:綦江府办发(2012)71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4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
綦江府办发(2012)71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綦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掌握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强化督导检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应做好本单位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统计分析,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本单位当年的年度报告,并于第二年1月31日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第三条
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的报告和受理工作。
第四条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调整情况、政府信息的清理、更替情况、主动公开的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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