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系统暂停使用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5月2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系统暂停使用的通知
尊敬的缴费人:
按照工作安排,省局计划于5月25日18:00至5月28日8:00对金三社保费标准版和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升级。
升级期间将暂停社保费征管系统,同时所有渠道(含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自助机、合作银行等)均不能办理缴费、查询和证明打印等业务。感谢广大缴费人的理解和支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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