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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村庄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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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村庄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24日文书字号:博州政办发(2009)24号
  • 生效日期:2009年03月2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村庄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09〕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州公安局拟定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村庄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村庄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自治州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扎实推进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庄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219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的《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国家标准(GB50445-2008)为依据,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中央七部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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