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武汉关于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商品房交付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武汉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8日文书字号:武房发〔2020〕5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4月2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武汉关于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商品房交付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武房发〔2020〕5号
各区房管部门、教育局,各金融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商品房交付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商品房交付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3号)精神,切实解决因疫情导致商品房延期交付引发的问题,保障房屋买卖双方合法权益,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现制定指导意见如下:
一、合理顺延商品房项目交付时间
买卖双方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约定交付时间在2020年1月24日及以后的商品房项目,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交付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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