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43号)文件的通知
- 制定机构: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5日文书字号:洪府办字〔2022〕370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1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43号)文件的通知
洪府办字〔2022〕3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43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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