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2007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报告
- 制定机构:佛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14日文书字号:佛府(2008)49号
- 生效日期:2008年04月14日效力级别:公报报告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2007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报告
(佛府[2008]49号)
省人民政府:
2007年,我市林业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以创建林业生态区、建设林业生态市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推进生态林林分改造,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强化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力度,有效地保护和发展了森林资源。根据省的部署,我市在所属四区一场共5个责任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组成检查组,对全市2007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自评总分99分
(一)资金投入自评9分
市本级财政对林业建设资金投入3473.2万元,占财政总支出353368万元的0.98%,没有达到1%,扣1分。
(二)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自评2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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