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宣言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大韩民国
-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8年05月09日效力级别:声明公报
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宣言
2018年5月9日,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和大韩民国的领导人,在日本东京举行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我们赞赏2015年11月首尔第六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发表联合宣言以来,三国各领域合作取得的积极进展。我们认识到三国合作有利于构建地区和平合作平台。鉴此,我们重申将致力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三国合作。
我们认识到三国对确保地区及世界和平稳定肩负共同责任。三国国内生产总值之和超过世界总量的20%,应为增进世界繁荣发挥重要作用。我们重申携手应对地区和全球挑战。
我们赞赏并重申中日韩合作秘书处对推进三国合作的作用,支持秘书处加强能力建设并更广泛地参与三国合作。我们重申启动三国合作基金有助于实施三国合作项目。
三国合作...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