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1年11月21日效力级别:
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和《贵州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体育、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周密部署,科学制定专业考试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做好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各环节工作。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保障,营造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良好环境和健康秩序。
二、加强保密制度建设,强化命题管理。招生考试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命题、制卷等工作环节的管理,确保考试安全万无一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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