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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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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 制定机构: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日期:2013年01月17日文书字号:青人社厅函(2013)27号
  • 生效日期:2013年01月1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青人社厅函(2013)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申报201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12〕135号)的要求,今年继续开展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我省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好中选优的原则,要把项目申报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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