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减刑、假释案件的通知
- 制定机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17日文书字号:云高法(2014)89号
- 生效日期:2014年04月17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减刑、假释案件的通知
云高法(2014)89号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关于减刑、假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云南省嵩明监狱、云南省杨林监狱的减刑、假释案件,自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由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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