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常德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党的报告员制度的通知
- 制定机构:******常德市委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30日文书字号:常办(2015)28号
- 生效日期:2015年06月30日效力级别:党群机构文件
******常德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党的报告员制度的通知
常办(2015)28号
各区县(市)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党委(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中央、省驻常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决定在全市建立党的报告员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党的报告员队伍
全市各级各单位要设立党的报告员,党的报告员主要由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员领导干部组成。
1.组建市委特聘党的报告员队伍,具体组成人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讲师团按要求确定,由市委讲师团负责日常管理。党员市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党的报告员工作,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宣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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