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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开展跨界河流科研合作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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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开展跨界河流科研合作的协议
  • 制定机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水利部
  •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2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6年12月20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开展跨界河流科研合作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开展跨界河流科研合作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以下简称“双方”),为了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关系,依据2001年9月12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的合作协定》,认识到有必要在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领域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交流,双方就有关事宜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同意在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领域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交流。

第二条

双方可在跨界河流以下几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

(一)开展水文测验技术和标准的交流,共同研究提高冬季观测精度的方法;

(二)开展水文分析和水资源量评估方法的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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