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2年01月19日文书字号:青政办(2012)20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1月1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2)20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金融办、省工商局、青海证监局《关于开展全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精神,加强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促进我省各类交易场所健康发展,决定对全省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现就清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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