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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就《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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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就《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答记者问
  • 制定机构: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1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1年12月16日效力级别:文件解读/释义/问答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就《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答记者问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就《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答记者问

一、北京市为什么要制定《规定》?《规定》公布施行是否会限制微博客服务的发展?

答:近年来,以微博客服务为代表的互联网新业务发展迅速。微博客服务在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信息传播、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微博客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传播谣言和虚假信息、买卖“粉丝”、利用网络进行欺诈等突出问题,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众利益,引起网站、用户和公众的不满,社会各方强烈呼吁规范微博客服务管理,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

北京是微博客发展的重点地区,为了进一步规范微博客传播秩序,促进互联网新媒体健康发展,在广泛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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