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典型实践案例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3日文书字号:沪科合〔2023〕15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8月03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典型实践案例的通知
沪科合〔2023〕15号
各有关单位,长三角各地市(区)科技局(委):
2023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五周年,也是《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发布的第三年,为全面展示长三角科技协同创新的举措成效,激励多主体、多领域、多路径、多形式开展协同创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将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典型实践案例的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对象包括长三角区域地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创新型平台或载体等。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毗邻市(区、县)积极探索跨区域体制机制协同,推动科技与产业、金融等方面联动发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成果;
(二)高校、科研院所跨区域协同开展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或建立跨区域联合研究平台,在前沿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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