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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天津警备区政治部关于清明期间开展“传承烈士遗志?共建美丽天津”的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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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天津警备区政治部关于清明期间开展“传承烈士遗志?共建美丽天津”的活动通知
  • 制定机构:天津警备区政治部
  •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2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6年03月29日效力级别:军事机构文件
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天津警备区政治部关于清明期间开展“传承烈士遗志?共建美丽天津”的活动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驻津各部队,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激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热情,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天津警备区政治部决定于2016年清明期间,在全市广泛开展“传承烈士遗志·共建美丽天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30日至4月15日。

二、活动主题

传承烈士遗志·共建美丽天津

三、活动内容

(一)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全市各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和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力整修园容馆貌,充实展陈内容,充分发挥革命传统教育、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广泛宣传革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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