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市直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1日文书字号:双政办发〔2023〕30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6月2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市直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政办发〔2023〕30号
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双鸭山市市直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已经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市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闲置国有资产,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财资〔2023〕10号)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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