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等10家医院等级评审结果的公示(第三批)
- 制定机构: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5月1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等10家医院等级评审结果的公示(第三批)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湖南省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根据前置条件审查数据监测核查现场评审问题整改复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现将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等获取评审结果的10家医院(第三批)予以公示。
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长沙市第三医院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娄底市中心医院
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二、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湘潭县人民医院
华容县人民医院
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
桃江县人民医院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者其他问题,请于2024年5月20日以前,以实名来信或来访反映。
联系电话: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0731-84822200;邮箱: swjwyzygc@hunan.◑◑◑.cn;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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