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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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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5日文书字号:穗埔工信规字〔2024〕4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05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穗埔工信规字〔2024〕4号


区各有关单位:

《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业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黄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5日


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3]6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政策实施,明确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独入统的分公司视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集成电路企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集成电路企业是指专门从事集成电路设计、芯片架构设计、EDA及IP开发设计、生产、先进封装测试、装备、材料和零部件等经营活动的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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