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制定机构: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3月2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意见》,推动全省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落实落地,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4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4〕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就业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把脱贫人口就业增收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确保全省脱贫人口就业务工规模稳定在15.64万人以上,力争较2023年底稳中有增。具体详见附件。
二、重点工作
持续开展脱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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