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8日文书字号:湘财文〔2023〕23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财文〔2023〕23号
各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文旅广体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的意见》》(湘发〔2022〕16号)、《******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湘办〔2023〕10号)、《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文旅厅湖南省文物局印发《文物保护利用“六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宣发〔2023〕13号)等文件以及中央和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修订了《湖南省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湖南省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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