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信用湖北”建设的若干措施(2024年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3日文书字号:鄂政办发〔2024〕8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2月2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信用湖北”建设的若干措施(2024年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4〕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全面推进“信用湖北”建设的若干措施(2024年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信用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打造“信用湖北”,制定如下措施。
一、树立政务诚信建设标杆
(一)建立政府信用档案。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逐步建立我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信用档案,依法归集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的信息。实行“政务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法院,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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