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8日文书字号:豫政〔2026〕4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2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2026〕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分工,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逐项明确重点工作的完成时间节点,具体、可量化的工作进度及主要措施等,于2026年3月10日前上报省政府,并于3月底、6月底、9月底向省政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的季度进展情况,12月底报告全年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谋划,有力有效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对涉及省委部门和省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要加强沟通对接,确保工作如期推进。省政府办公厅要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和定期通报相关情况,确保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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