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
- 制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3日文书字号:工信厅企业函〔2026〕156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4月13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6〕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4〕16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组织推荐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地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在符合《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中西部、东北地区可适当放宽),择优遴选在开放合作方面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至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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