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 制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9日文书字号:2026年第16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6月2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26年第16号
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令 第44号)、《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令 第53号)和《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令 第64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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