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5月14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统一执法尺度,增强裁量公正性与可预期性,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s@samr.◑◑◑.cn。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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