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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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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4日文书字号:国市监竞争函〔2026〕51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5月14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
国市监竞争函〔2026〕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解决全国范围内存在的商业秘密保护堵点难点问题,提升关键领域商业秘密保护水平,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第四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主体

本批创新试点以设区的市、直辖市市辖区(县)为单位开展,由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试点目标

在前三批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深化、提质增效。聚焦当前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探索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和经验,推动全国商业秘密保护水平大幅提升,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试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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