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数据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5日文书字号:工信部联科〔2025〕279号
- 生效日期:2025年12月25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5〕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管理部门 ,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人工智能加速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刻改变制造业生产模式和经济形态,成为驱动产业升级、重塑全球格局的关键变量。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 ”行动的意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融合应用,打造新质生产力,全方位、深层次、高水平赋能新型工业化,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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