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三批)的通告
- 制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6日文书字号:工信部联节函〔2026〕32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1月26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三批)的通告
工信部联节函〔2026〕3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39号),加快提升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经相关标准化机构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了73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三批),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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